交通事故賠償法細則中怎麼支付賠償的?

交通事故賠償法細則中怎麼支付賠償的?

一、交通事故賠償法細則中怎麼支付賠償的?

對於交通事故處理,應在出院後申請傷殘鑑定,計算賠償數額。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就賠償協商不成依法起訴對方司機、車主、保險公司;強制險範圍內12萬元用於全部賠償傷者,超過部分再按照責任劃分承擔。

保險公司支付交通事故賠償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二、出交通事故保險不夠賠怎麼辦?

交通肇事案保險公司理賠不夠的話,剩下的由責任方賠償。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標準:

1、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保險賠償項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傷致殘的保險賠償項目: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上述第(一)項外,還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3、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險賠償項目: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除第一項費用外,還增加: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發生交通事故後,要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範圍內賠償,保險公司不夠賠償,需要由事故司機承擔賠償責任,可以按照受害者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也可以按照受害者的誤工時間支付誤工費,還要給受害者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