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追尾該如何處理
醉酒駕駛機動車追尾的,如果沒有造成人員重傷以上傷情的,按危險駕駛罪追究駕駛者刑事責任,並且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法律適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二、追尾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啓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刑法》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追尾後,如果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按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且由醉酒駕駛者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吊銷醉酒駕駛者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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