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交通罰款不服到什麼申訴
駕駛員如果對交通違章處罰有異議,可以到當地的交警隊進行交通違章申訴。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公安機關拘留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採取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對交通處罰不服該怎麼去處罰
當事人對於交通行政處罰不服的,有兩種方式可以提出異議:一種是行政複議、一種是行政訴訟。在複議或者訴訟期間不停止處罰的執行。
當事人對行政機關所作出的行政決定不服的,可以向有複議權的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具體複議的機關是:
1、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設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機構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設立該排除機構的交通主管部門的本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2、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設立的交通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授權,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向設立該管理機構的交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申請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提起訴訟。如果沒有行政複議前置的,當事人也可以在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也就是不經過行政複議直接進入訴訟。當事人如果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的,在判決書收到之日次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依照行政複議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申請行政複議的,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爲被申請人。
透過本篇文章的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所面臨對交通罰款不服到什麼申訴的問題。平常我們可以多多學習瞭解法律知識,這樣在面臨法律問題需要解決時,我們就能夠透過學習到的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的法律問題,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爲您匹配專業律師在線爲您提供幫助。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