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包括記件工嗎

非全日制用工包括記件工嗎

一、非全日制用工包括記件工嗎?

非全日制用工包括記件工,不管是哪一類型的工種,只要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就屬於非全日制用工。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爲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二、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的形式和內容。

由於非全日制用工時期短、雙方權利義務相對簡單等特點,非全日制用工允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協商一致的情形下訂立口頭協議。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內容由雙方協調確定,應當包括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五項必備條款。

2、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標準和結算。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3、非全日制用工的社會保險。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辦法執行;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鉤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除工傷保險費屬於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外,在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繳納上,除非地方有特殊規定,否則用人單位沒有強制性義務。

4、非全日制用工的多重勞動關係。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5、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綜上所述,非全日制用工的認定標準是非常簡單的,如果和公司之間建立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模式,用人單位必須每半個月發一次工資,而且,公司規定的每小時的工資收入不能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收入標準,且非全日制用工關係是可以隨時終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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