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稅營業外收入交稅嗎?

一、減免稅營業外收入交稅嗎?

減免稅營業外收入交稅嗎?

需要交稅,稅減免計入營業外收入,合併到企業經營裏計算所得稅。

減免稅營業外收入是指因稅收優惠政策減免的除企業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稅款。此處減免的主要是指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款,不是企業所得稅。判斷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應適用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條件進行判斷。在不符合企業所得稅減免條件的情況下,都應計入營業外收入,並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減免稅營業外收入需要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係的各種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出售無形資產收益、債務重組利得、企業合併損益、盤盈利得;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政府補助、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款收入、捐贈利得等。營業外收入並不是由企業經營資金耗費所產生的,不需要企業付出代價,實際上是一種純收入,不可能也不需要與有關費用進行配比。

二、企業營業外收入包括什麼?

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透過“營業外收入”科目覈算。本科目可按營業外收入項目進行明細覈算。期末,應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企業確認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比照“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原材料”、“庫存商品”、“應付賬款”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確認的政府補助利得,借記“銀行存款”、“遞延收益”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減免稅營業外是收入也是需要交稅的,需要併入企業所得稅繳納,與企業生產經營沒有直接關係的收入屬於營業外的收入,也需要繳納一定的稅費,這部分收入屬於純收入,並不是耗費企業經營資金而產生的,不用企業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