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子停在路邊被撞是誰的責任
剛停在路邊接人被撞誰的責任會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一條規定爲: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司機臨時停車應選擇適合的地方,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停車後要開啓警示車燈,並在車尾設定相應的警示標誌,否則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
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
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路邊停車遵守八項法律規定:
一是除依法施劃的停車泊位外,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
二是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三是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四是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五是公交站、急救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六是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七是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八是公交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綜合上面所說的,車子停在路邊如果被撞那麼就需要由過錯
二、停車應當遵守的規章制度是什麼
尤其是如果機存在動車在道路上要臨時停車情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當事人如果在設有禁停標誌的路段或者是在標準線的路段行駛時,又或者是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上行駛時都不得停車。
同樣的,當事人在人行道之間或者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不得停車。
除此之外,還有在人行橫道、施工地段行駛時也不得停車。
這些在考駕照中都會出現的。
(二)當事人如果在交叉路口行駛、或者是在鐵路道口行駛、亦或者是在急彎路上行駛、又或者是在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隧道等距離上述地點不足50米的路段停車的。
是會被絕對禁止的。
(三)當事人如果是在公共汽車站行駛、或者是急救站行駛、亦或是加行駛、又或者是在消防等以及距離上述地點不足30米的路段停車的話,是會被禁止的,但是在上述地方使用該上述設施的是會被排除在外的;
(四)當然,在車輛停沒有停穩前是不能夠隨意開啟車門,上車和下車的,開關。
開關車門的都應當注意周圍的情況。
(五)當事人如果要在路邊停車應該把車停靠緊靠道路右側,以防與其他車輛相撞。
同時機動車駕駛人也不能夠下車,其他人也不能上下車更不能裝卸物品;
(六)對於城市公共汽車而言,通常是不能夠在除公交車站點以外的其他路段停車的或者是上下乘客。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是會被處罰的。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是在駕駛機動車輛的時候都是非常的謹慎小心的,必須要遵守交通規章制度,但是如果因爲存在着一些特殊方面的原因,臨時停車,但是發生了交通事故如何來進行責任承擔的話,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做出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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