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肇事逃逸具體
誰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這是對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船舶肇事逃逸事件同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是對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第四十二條船舶、設施發生交通事故,應當向主管機關遞交事故報告書和有關資料,並接受調查處理。事故的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在接受主管機關調查時,必須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和與事故有關的情節。
二、逃逸船的責任承擔是怎樣的
(1)對已查實的逃逸船,應責令其承擔因肇事逃逸而引起的全部責任;
(2)對肇事逃逸船舶及有關人員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並吊銷逃逸船主要責任人員船員適任證書;
(3)對已構成刑事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實際上碰撞事故責任劃分成了兩部分,即碰撞事故發生之前船舶操縱的過失責任和船舶碰撞發生後的逃逸責任。
逃逸責任是損失的擴大責任,因此在判定責任時應當將兩者綜合考慮。
(4)對企圖追越的船舶,應當鳴放聲號,以表示自己船的行動意圖。
對正在從事拖帶作業的船舶,在夜間航行時應當顯示我船正在從事拖帶作業的號燈。
被告船作爲追越船和拖帶作業的船舶沒有按照規定避讓、施放聲號和顯示號燈,應當對自己的違規行爲承擔責任。
原告船發覺碰撞危險臨近時,有背離規則避免碰撞的義務,但這是權利船在讓路船不遵守規則併發生緊迫危險時所採取的被迫無奈的緊急避險措施。
在責任的承擔上應當是很小或者是不承擔責任。
從上文當中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出來,船舶肇事逃逸一般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進行統一管理,如果涉及到訴訟的話一般是由海事法庭進行管理,如果對於海事法律仍不太瞭解,亦或是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來本站網進行在線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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