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掛車牌的如何處罰?

交通事故不掛車牌的如何處罰?

一、交通事故不掛車牌的如何處罰

不掛車牌出交通事故的處罰是要根據交通事故的具體責任認定來確定的。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車主賠償,如道路交通事故是由於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所在單位或者車主在賠償損失後,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有三種情況:

1、當無號牌車發生事故時,如果無號牌車輛車主只有車輛無號牌這一違章行爲時且對方車輛有違章行爲且造成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對方車輛因負主要責任。

2、當無號牌車發生事故時,如果另一車輛無發生違章行爲,那主要責任爲無牌車輛車主負責。

3、當無號牌車發生事故時,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二、無牌車上路怎麼處罰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駕駛無牌車上路屬於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行爲,會被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對於無牌車輛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到上一級的交通部門申請複議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訴。

駕駛無牌車輛出現交通事故的,將按以下的責任認定:

1、車輛在買賣過程中,因未過戶而導致在車輛管理所不能辦理過戶登記,無法上牌,並開車上路出現交通事故,由事故的責任人(駕駛員)和車輛所有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2、一般因駕駛員的過錯造成事故的,而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3、駕駛員因在執行職務中駕駛無牌車輛而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駕駛員在執行車主交付的交通運輸任務時,因違章行駛引發事故,那麼駕駛員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對於我國的機動車上路駕駛的各個方面都是予以規定的,比如說機動車上路駕駛的時候必須懸掛車牌,或者是機動車駕駛人員飲酒之後不得駕駛機動車等,如果是行爲人違反了道路交通法規的,就是需要被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