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交通違章注意事項有哪些?

1、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12個月)扣分不滿12分的,只要把罰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樣進行處理。下一記分週期開始車管計算機系統便將上一記分週期的分數全部清零。

處理交通違章注意事項有哪些?

2、駕駛證扣分查詢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員在一個記分週期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

3、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扣分達12分的,則要到發證車管所或違法地車管所透過學習並考試科目一合格後纔可消除滿分記錄並恢復駕駛證的正常使用。

4、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91號令)第四十三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爲12個月,滿分爲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證之日起計算。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即爲清分日期,每週年爲一個記分週期。

5、如果是駕駛員本人去處理違章,帶上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就可以了。

6、違章可以全部處理也可以有選擇的處理,並且可以對違章的提出異議,並申請行政複議。

7、如果對於違章沒有任何異議,在處理完駕駛證扣分之後,會領取一份違章處理通知書以及罰款單。可以拿着違章單據去指定的繳款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村信用社)進行違章罰款的繳納。

8、違章處理好後,保留好罰款繳納後的回執單,如若違章行爲仍然在,則需要拿着回執單去交警部門進行手動清除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