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進行欠錢扣車是否違法

欠錢扣車是否違法

他人進行欠錢扣車是否違法

扣押欠款人的汽車是違法的。正確的合法的做法應當是: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財產保全,由人民法院查封車子以及他其他財產。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調解,還清欠款,調解不成,人民法院會判決,限期還清欠款,到期不還清欠款,人民法院可以拍賣車子,優先歸還你的欠款。

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很多人不願意打官司的原因是因爲覺得那“不光采”,這種觀念應當改變,訴訟是一個解除糾紛的一種方式,是窮盡其他辦法無法解決的時候的最後一個手段。比如說欠錢不還,怎麼要都不還,那還有什麼辦法解決?只能用訴訟這一手段解決了。那麼,怎麼以訴訟方式解決欠錢不還這個問題呢?

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帳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我建議還是保全,我辦的幾個案子,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說A公司欠B公司290餘萬,我們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於是我們就做了財產保全,還沒等開庭呢,對方就同意還錢,但是是分期的,在還了兩期大概220萬元後,我們考慮到基本上對方可以將其他錢都還上,於是解除了保全。這個案子雖然沒經過訴訟,但是結果非常理想。

2.起訴

好吧,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後一條路。至於說訴訟中到底怎麼做,怎麼開庭,限於篇幅,在這裏就不細說了。

3.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

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我個人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爲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並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纔是真,不要爲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他人欠自己的錢,對方是違法的,但是我們不可以扣押對方的任何財產,應該到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處理,進行起訴的時候,一定要到帶着證據,沒有證據人民法院是不進行受理的。如果進行起訴處理,對方還是不進行還錢,人民法院會強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