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有什麼區別?

酒駕醉駕有什麼區別?

一、酒駕醉駕有什麼區別?

酒駕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醉駕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

酒駕的行爲人將會面臨暫扣或吊銷駕駛證、罰款甚至治安拘留的處罰;醉駕的行爲人將面臨以“危險駕駛罪”的刑事指控,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處罰。

二、酒駕醉駕相關處罰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