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開庭司機不去會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開庭司機不去會怎麼處理?

一、交通事故開庭司機不去會怎麼處理

法院會缺席審判;司機不去將承擔不利的審判後果。

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經傳票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如果司機是當事人,應當到庭,如果不能到庭,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到庭參與訴訟。在當事人不到庭,也沒有代理人的情況下,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判決書生效後,如果當事人不能按照判決數額支付,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按撤訴處理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缺席審判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開庭審理程序如下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佈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3)出示證據

4)宣讀鑑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4、法庭辯論

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後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覈實清楚後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子。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後,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爲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綜合上面所說的,開庭的時候被告不出庭那麼法院就會缺席審判,這樣對於司機來說是特別不利的,也可能還會加重自己的刑法,而且還要承擔起全部的責任,所以,在法院宣判開庭的時候,不管是作爲被告還是原告都是準時來場,這樣對於自己纔會更有幫助。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