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交通事故起訴多久開庭

這個交通事故起訴多久開庭

一、這個交通事故起訴多久開庭

交通肇事罪移交到法院一般需要一個月左右纔會開庭,依據如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等等。

一審一般是3-6個月時間,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審大多數情況下3個月可以結案;一審判決下達後,雙方都服判,一審判決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訴,則要進行二審,二審爲3個月時間,二審是終審判決,不允許再上訴;如果被告能自覺履行生效的一審或二審判決,訴訟結束,如果被告拒絕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雖然法律規定執行要在6個月內結束,但是,通常來說,交通案件1個月左右就可以執行完畢。

二、交通事故證據如何收集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證據收集的方法有一下三種北京交通事故賠償網給大家作了下整理:當事人自行收集、申請證據保全和申請法院收集。

第一、當事人自行收集證據

1、書證的收集:交通事故索賠中涉及的書證主要包括:事故認定書、病歷、出院證明、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票據及清單、收入證明、暫住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拖車費票據、停車費票據、交通費票據等。

2、物證:受損的物品,如要求賠償的應保管原物,原物不能保管的,應在雙方在場情況下或請第三方見證情況下拍照儲存。

3、證人證言:對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尋找事故現場的證人到庭作證。

4、鑑定結論:車輛損失費、傷殘鑑定書、誤工時間或護理時間的鑑定書等。

5、視聽資料:可以是事故發生時現場製作的照片、錄像、錄音或者是電子眼拍攝的監視記錄。

第二、申請證據保全

當事人對於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申請法院對證據預先確認或者固定。證據可能滅失是指,證人可能死亡、物證和書證可能腐爛或者銷燬,或者證人可能將來出國居住造成出庭困難。

如果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有困難的,可以向公證機構申請公證保全。

第三、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當事人或委託的律師也無法取得的證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由法院依法調取。人民法院根據法律規定也自行調取相關證據。

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首先就是報警解決,然後讓交警來進行責任的劃分。這個時候最好就是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那麼就進行起訴,只是起訴所需要的時間會更長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