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人怎麼判刑嗎

一、交通事故死人怎麼判刑嗎

交通事故死人怎麼判刑嗎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爲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除了要承擔刑事責任外,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需要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

二、交通事故中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及計算標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交強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人身損害的具體賠償標準仍然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確定的各項賠償項目的計算方法來確定。該解釋確定的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11種。在司法實踐中,實際上還有其它費用:如傷殘鑑定費、二次手術費或後續治療費、二次手術期間的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

《侵權責任法》第22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當前實踐中,以傷殘標準作爲嚴重精神損害的依據,既只要達到傷殘等級(一共十級),各地法院原則上都支付精神損害賠償(實踐中稱精神撫慰金)。

附件: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及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發生交通事故不要爲了逃避責任而逃跑,現在是電子時代,是逃不掉的,電子監控很清晰的拍攝了全部的過程以及車牌號。不是自己的責任,進行逃逸,到最後也是自己的責任,所以發生事故有情節的只要報警處理就好,輕的雙方私下解決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