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異地起訴流程是什麼?

交通事故異地起訴流程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異地起訴流程是什麼?

向交通事故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訴訟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9條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所以當事人所發生的交通事故不是在本地,而是在居住地以外的地方,那麼根據上述原則,原告如果起訴,可以選擇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也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法院起訴。居住地是指被告離開自己的住所(戶籍所在地)而在此居住超過一年的居所地。

如果對方是事故主責並且拒絕私了,那麼就直接報警。交警來了後建議按一般程序認定事故責任,別選擇簡易程序。因爲簡易程序處理時間短,認定書一出對方被扣的車就可以拿出來,然後就可以跟你耍流氓無賴拖延賠償了。採用一般程序扣車時間更長,對方在急於拿車的情況下,會更有利於你拿回賠償。

有關交通事故認定簡易程序

交通事故認定簡易程序是指在造成1至2人輕傷或者財產損失不足1000元,並且事故責任比較清晰的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門啓用的事故處理程序。

二、有關交通事故認定一般程序

交通事故認定一般程序是指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交警部門認爲事故責任認定比較複雜或者難以認定、作者情況不確定等情況下,啓用的事故處理程序。

遇到對方逃逸時記車牌號拍下現場照片

如果被撞後對方逃逸,一定要記下對方的車牌號。如果你沒記不住,就問一下行人或者後面的車主,尋求對方的幫助。還有別忘了要報警立案和對事故現場拍下照片作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後面你有幸再次碰見逃逸的肇事車,請第一時間報警而不要選擇上去理論或者私了。因爲私了的成功率將會非常低,還有可能引發進一步的肢體衝突。

一般來說,發生案件之後,雙方可以進行協商來進行賠償。交警部門到達之後,可以透過交通事故認定簡易程序來要求對方進行直接賠償。如果對方拒絕進行賠償的話,交警可能會扣押其車輛。如果對方還是不進行賠償的話,那麼就只能透過法律手段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