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的行政管轄,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案件的行政管轄,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時常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是交警部門對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事件的處理。那麼,交通事故案件應該由誰管轄啊?有管轄權的交警部門又該怎樣處理交通事故呢?下面,本站網站的小編爲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案件的行政管轄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所管轄的區域或者道路內發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發生地管轄不明的,最先發現或者最先接到報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先行救助受傷人員,進行現場前期處理。管轄確定後,由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處理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限時將案件移送其他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二、交警部門怎樣處理交通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的,應當登記備查,記錄報警時間、報警人姓名、單位、聯繫電話、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還應當詳細詢問並記錄肇事車輛的顏色、特徵及其逃逸方向等有關情況。

報警人不報姓名的,應當記錄在案。報警人不願意公開姓名的,應當爲其保密。

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後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接到當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之日起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當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以上是小編對交通事故案件的行政管轄及如何處理交通事故的解答,僅供參考。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伴隨着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爲保證您的合法權益,請您根據您的實際情況,詳細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