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方拖延處理怎麼辦?

交通事故一方拖延處理怎麼辦?

一般發生交通事故,雙方應該及時處理。如果只是輕微的交通事故,雙方可以進行協商,也就是大家說的“私了”,如果情節嚴重,就應該交給警方處理。但是,交通事故一方拖延處理應該怎麼辦呢?今天小編爲大家帶來詳細解答,歡迎閱讀。

起訴,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十日內,交警必須出具事故責任鑑定書;如果對方全責,自己拿着責任書、損失清單等資料去法院起訴對方車主和保險公司。

起訴、宣判後再不給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可。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覈、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相關知識: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處理怎麼辦

一、未涉及人員傷亡:

交通事故對方不配合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郵寄肇事方,然後到法院起訴,勝訴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建議:能協商的 ,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在訴訟時效內(一年)及時提起民事訴訟。

二、發生人員傷亡的:

肇事方不願意賠償的,作爲受害方可以如下處理:

對肇事車輛及財產進行財產保全;

可以要求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費,一般爲1萬元;

治療結束後把保險公司和肇事方作爲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遇到人員受傷不要輕易“私了”

三、遇到對方交通肇事逃逸怎麼辦?

1、“私了”中逃逸行爲的表現形式

交通肇事逃逸行爲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發生事故後駕車逃逸;二、發生事故後當事人棄車逃逸。雖然說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後果均不嚴重,但是這兩種逃逸行爲在“私了”事故中也時有發生。通常表現爲:

(1)當雙方在對事故事實的確認、或對如何賠償的問題產生了爭議,未進行友善的協商,發生了口角時,於是,一方當事人“拂袖而去”,駕車離開現場。

(2))雙方在覈實有關情況時,乙方發現甲方車輛無車牌,或酒後駕車,或非司機駕車,提出不能“私了”需要報警時,甲方心虛害怕,爲逃避法律的嚴厲處罰,尋機逃逸。

(3)事故發生後,乙方稱受傷,如果經醫生檢查無大礙可“私了”,甲方在送乙方去醫院的途中,或乙方正在接受治療時,甲方不願承擔乙方的各種經濟損失而中途“溜號”。

2、遇對方逃逸怎麼辦

因爲“私了”中的逃逸者一般都與當事人見過面、接觸過,所以遇到對方逃逸,當事人應當可以、併力求記住對方車輛及對方的以下幾種特徵並及時報警:

(1)車輛的型號。如:小客車、吉普車、旅行車、大客車、大貨車、小貨車等。

(2)車輛的顏色。如:紅色、綠色、白色、黑色、黃色等。

(3)車輛號牌。包括:顏色(如:小客車爲藍色,大客車爲黃色)、號碼(最好記全,無法記全也應當記住其中前面或後面的兩個數字)。

(4)車輛的其他主要特徵。如:車身上的圖案、文字;有無裝載物,裝載物的名稱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徵。如:身高、體態(胖瘦)、年歲(青年、中年、老年或約多少歲)、長相(身體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紋身、黑痣等)、衣着等。

對於發生交通事故後,一方如果拖延處理或者不配合處理,可以進行起訴。具體可以參考以上資料。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疑問需要解決,可以聯繫本站律師,幫助您儘快解決自身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