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主要責任怎麼賠付?

一、摩托車主要責任怎麼賠付?

摩托車主要責任怎麼賠付?

一般主次責任是三七開,即主要責任承擔70%,次要責任承擔30%。但前提是交強險賠償部分先賠,交強險不足賠償的,再根據事故責任承擔。

交通事故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賠償如下:

1、事故雙方均爲機動車的,雙方在交強險額度內全額互相賠償對方損失,死亡傷殘11萬、醫療費1萬元、財產2000元;不足部分,雙方按7:3的比例分擔;

2、事故一方爲機動車,一方爲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的,機動車在交強險額度內全額賠償對方損失,不足部分,如果機動車佔主要責任,主次責任按8:2分擔,如果機動車佔次要責任,主次責任按6:4分擔;

3、雙方均爲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的,所有損失按7:3比例分擔。

二、交通事故的主次責任怎麼劃分?

1、交通事故的主次責任的劃分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2、責任劃分後首先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後、確定事故當事人需要,首先需要確定各方事故當事人的身份、並結合交通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確定具體哪一方是事故的主要責任人,然後雙方可以協商確定需要支付的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