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對方死亡怎麼賠償多少錢

交通事故致對方死亡怎麼賠償多少錢

一、交通事故致對方死亡怎麼賠償多少錢?

交通事故致對方死亡賠償標準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2、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週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五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爲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週歲的人撫養到十六週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4、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5、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相關規定計算,按照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有: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實,即便對方在交通事故當中去世了,在交警還沒有劃分出來交通事故責任的情況下,自己也沒有必要着急忙慌的開始擔心賠償問題,有的時候反而是對方要對交通事故負全部或主要責任。反之,自己對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的,除了賠償可能還得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