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誰來賠償 交通事故的賠償主體怎麼確定

交通事故是誰來賠償 交通事故的賠償主體怎麼確定

多數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都會造成人身的損害或財產的損失,此時就需要對受傷或受損的人做出具體的賠償。那實踐中,到底交通事故是誰來賠償呢?有的是車主,有些是實際駕駛人,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爲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是誰來賠償

1、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責任主體應當包括:

承擔直接賠償責任的事故責任者,包括機動車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

承擔替代賠償責任的保險公司;

承擔墊付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機構。

2、特殊情況下主體的確定

駕駛盜竊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況下的賠償主體是:盜竊者;

擅自駕駛他人車輛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況下的賠償主體是: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和擅自駕駛人;

僱員駕駛車輛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況下的賠償主體是:僱主;如果僱員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與僱主一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駕駛未過戶車輛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況下的賠償主體是:支配車輛執行和取得執行利益的現車主;

分期付款出賣方保留車輛所有權,發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況下的賠償主體是:車輛買受人;

出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況下的賠償主體是:肇事人或者借用人;

出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況下的賠償主體是:承租人;

掛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況下的賠償主體是:如是無償掛靠,則爲掛靠人;如是有償掛靠,則爲掛靠人和被掛靠人;

跟教練員學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況下的賠償主體是:教練員;

質押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況下的賠償主體是:質權人;

未成年人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況下的賠償主體是:車輛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乘車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損失的,一般情況下的賠償主體是:承運人、其他車輛的所有人或者駕駛人。

二、交通事故賠償責任怎樣確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方爲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責任的,由保險公司(或機動車方)在交強險有責任限額(死亡傷殘110000元、醫療費用10000元、財產損失2000元)範圍內賠償,不足的部分按責分擔(機動車方爲全部責任承擔100%、主要責任承擔80%、同等責任承擔60%、次要責任承擔40%)。

2、機動車方爲無責任的,由保險公司(或機動車方)在交強險無責任限額(死亡傷殘11000元、醫療費用1000元、財產損失100元)範圍內賠償,不足的部分由機動車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與機動車的交通事故

1、無人員傷亡,僅有車物損失的情形:

a、機動車雙方爲主要、同等、次要責任的,由雙方保險公司(或機動車雙方)在交強險有責任限額(2000元)範圍內相互賠償對方的車物損失,不足的部分由機動車雙方按責分擔(主要責任承擔70%,同等責任承擔50%,次要責任承擔30%)。

b、機動車雙方爲全部責任和無責任的,由全部責任方賠償無責任方的全部車物損失;由保險公司(無責任方)賠償全部責任方不超過交強險無責任限額(100元)範圍內的車物損失。

2、有人員傷亡的情形:

a、機動車雙方爲主要、同等、次要責任的,由雙方保險公司(或機動車雙方)在交強險有責任限額(死亡傷殘110000元、醫療費用10000元、財產損失2000元)範圍內相互賠償對方車上傷亡人員的經濟損失,不足的部分由機動車雙方按責分擔(主要責任承擔70%,同等責任承擔50%,次要責任承擔30%)

b、機動車雙方爲全部責任和無責任的,由全部責任方賠償無責任方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保險公司(無責任方)在交強險無責任限額(死亡傷殘11000元,醫療費用1000元,財產損失100元)範圍內賠償全部責任方車上傷亡人員的經濟損失,不足的部分由全部責任方承擔。

原則上是由實際的駕駛人,也就是車主承擔賠償責任。但要是在車主與駕駛人分離的時候,則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分析出來了。至於實際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你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的相關欄目進行深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