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主體的確定

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主體主要從兩方面確定:
一、誰是車輛所有人,而且對車輛擁有執行支配的權利,那麼就認定誰爲事故賠償義務主體;
二、誰有對車輛執行獲取的利益的歸屬權,誰就應當被認定爲賠償義務主體。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主體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