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如何確定賠償義務人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事件。發生交通事故通常面臨賠償問題,而解決賠償問題則必須先解決賠償責任主體即賠償義務人問題。

出了交通事故如何確定賠償義務人

要解決賠償責任主體有必要分清交通事故責任者和交通事故賠償責任者兩個概念。

交通事故責任者是行政法概念,是指違反交通法規,對事故負有責任,依法應該受行政處罰的人,它包括駕駛人、行人、乘車人和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活動有關的人員。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者是民法概念,它是指對交通事故依法應該承擔民事責任的人,它不僅包括交通事故責任者主體還可能包括車輛所有人、運營利益取得人和其他對車輛有支配權的人。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