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標準,包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標準是怎樣的?

標準內容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標準,包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於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於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範圍內進行確定。

律師解析  

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的法律根據

(一) 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侵權損害賠償中,應一併提起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的請求,否則訴訟後不得提起。(參照精神賠償解釋第八條)

(二)賠償類別:

1、致人殘疾的,爲殘疾賠償金;

2、致人死亡的,爲死亡賠償金;(另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死亡賠償金已可視爲財產損失)

3、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其他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參照賠償解釋第九條)

(三)司法實踐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的精神損害賠償法院不予支援。

(四)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則上一次性支付,特別情況下可以分期支付。

事實上,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是國家制度對法律制度的道德補充,對維護社會和諧完善我國法制具有積極地意義。

損害賠償

1、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

人身損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對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損害,需要就醫治療或休息而支付各種費用。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各個類別的特性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單獨計算。比如醫療費的計算標準,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等進行認定。

2、致殘項目的賠償標準

因交通事故致殘的,根據傷殘認定的等級不同,也會有不同的賠償標準,但一般均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3、死亡賠償項目和標準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無疑應歸爲嚴重交通事故一類,雖然生命的價值無法用金錢來衡量,但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並不是人生的終結,隨之而來還有殯葬、被撫養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決,因此,需要全面瞭解死亡賠償項目與相關標準。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賠償人身損害造成的各類費用之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標準,應特別注意被撫養人的年齡與勞動能力。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28條的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爲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4、精神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  

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即適用於受害人的人身遭損害致殘或死亡,不適用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性物件損毀等,比如寵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將寵物狗視爲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原則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屬於民事侵權損害賠償。一般堅持以責論處原則,全部賠償原則,財產賠償原則,等賠償原則和無過錯責任賠償原則。

一、以責論處原則

以責論處原則是指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按照交通事故有無責任和責任的大小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當事除按照責任大小和事故後果輕重相結合裁量其應該承擔的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外,還應當按照責任情況承擔損害賠償,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1、負全部責任的,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害的百分之百的全部賠償費用。

2、負主要責任的,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害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九十的賠償費用。

3、負次要責任的,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害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賠償費用。

4、負同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害的百分之五十的賠償費用。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需要減輕機動車方賠償責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則減輕責任:

(1)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事故中負次要責任,減輕比例不超過20%;

(2)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減輕比例不超過40%;

(3)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減輕比例不超過60%;

(4)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減輕比例不超過80%,但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的,機動車方的減輕比例不超過90%。

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難以認定交通事故的責任或當事人的過錯的,人民法院可按如下規則確定當事人的民事責任:

(1)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擔同等民事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時,由機動車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3)非機動車之間、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擔同等民事責任。

二、全部賠償原則

全部賠償原則是指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按照交通事故責任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全部予以賠償,也就是賠償實際造成的損失。

1、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全部賠償按責任比例確定的數額賠償。

2、全部賠償包括賠償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直接損失是現有財產的減少,間接損失是指因爲交通事故而失去的可得利益,如因爲交通事故使營運車輛造成停運的,應該賠償其停運損失。全部賠償原則要求不僅賠償直接損失,對造成的間接損失也要賠償。

3、全部賠償原則不僅要對直接受害人全部賠償,對間接受害人也要全部賠償。間接受害人指交通事故致人傷亡依靠受害人撫養的近親屬,其生活來源喪失的,要依法對被撫養人承擔全部賠償。

4、全部賠償應當包括對受害當事人爲恢復權利,減少損失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的承擔。如對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的承擔。

三、財產賠償的原則

因交通事故造成了財產損失`人身傷害`還是精神損害均以財產賠償作爲基本方法。

1、對於財產的損失,只能用財產的方式進行賠償。

2、對於人身傷害也以財產的方式予以賠償。對於人身傷害造成的死亡`致傷`致殘,應以財產的方式補償因醫治傷害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損失多少財產就補償多少。人身傷害引起的痛苦,應該適用精神損害賠償的方法,以財產予以賠償。對於精神損害的賠償,也以財產的方式予以賠償。在交通事故中對死亡者的死亡補償費,實際上就是對死亡者家屬的精神損害賠償。確認財產賠償原則,就是明確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都以財產方式予以賠償。以補償受害人的實際損失。

四、等價賠償的原則

《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因交通事故損壞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失去使用價值或死亡的,折價賠償。"這一規定是等價賠償原則的體現。等價賠償包括三個方面:

1、恢復原狀。對財物損壞程度較輕,原物的主要部分沒有損失,基本功能沒有受到大的影響,經過維修或者配換零件修復後,在使用功能上,形態上和價值上不會有太大的變化和出入。

2、折價賠償。交通事故中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不能透過修復而恢復遠原狀的,或者雖然可以修復,但修復費用高於或者接近原物的實用價值,雙方當事人同意不修復的,應當折成一定數額的人民幣進行賠償。

3、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五、無過錯責任賠償原則

《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是我國民事立法對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法律條文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44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人員死亡或者重傷,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應當分擔對方百分之十的經濟損失。但按照百分之十計算,賠償額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10個月平均生活費的,按10個月的平均生活費支付。如果受害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傷害或者進入高速公路所致,則不在賠償百分之十之列。機動車一方免責,受害人自身負擔損失。"上述規定就是交通事故無過錯責任賠償原則。其根本目的,在於切實地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安全,更好的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

出現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報警,如果你是車主還需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透過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進行責任劃分,然後根據責任劃分來確定交通事故如何賠償。以上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標準可以作爲具體賠償的參考,至於如何來確定賠償數額,則需要律師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計算,如果有需要建議在本站諮詢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