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是怎樣的呢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意外傷害的,其賠償項目和標準是: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具體的賠償標準是: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護理費的標準,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是怎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