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 交強險賠償限額是多少?

隨着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斷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公民都會購置自己的車輛,當車輛在上路前也都會購置交強險,那麼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交強險的賠償限額是多少?一般情況下,交強險會賠償2000元到11萬元不等,具體金額要跟傷亡情況來決定。

人保 交強險賠償限額是多少?

一、交強險賠償限額

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標準)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50000元;(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80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爲2000元。(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爲2000元

(舊)賠償最高限額:6萬 (新)賠償最高限額:12.2萬

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標準)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10000元;(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11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16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1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爲4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爲100元

(舊)賠償最高限額:1.2萬 (新)賠償最高限額:1.21萬

二、死亡傷殘賠償項目:

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醫療費用賠償項目:

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四、財產損失賠償項目:

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一)直接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利益的直接減損。通常包括車輛、隨身攜帶財產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現場搶救、善後處理的費用等。

(二)間接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利益的間接減損通常包括停運等損失,受害人能夠證明可預期取得的間接經濟利益遭受損失,就可以要求賠償。比如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純利損失、司機工資支出、公路規費、工商運營費等。法律依據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2次會議透過,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覆》“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在近幾年中,隨着道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因爲駕駛員的不當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是比比皆是,交強險也會在出現傷亡事件後支付給傷者一定的賠償金,並且要實事求是的上報至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