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責和次責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主責和次責怎麼賠償?

一、交通事故主責和次責怎麼賠償?

1、第一種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2、第二種是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2)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交通事故主次責任如何確定

1、在交通事故處理中,我們經常會看到交警的事故認定書上認定一方負主要責任。但主次最終要體現在多少比例上纔有意義。如果你認爲主要責任是指90%,我認爲主要責任是指51%,到底主要責任是指百分之多少呢?如果沒有法律規定,會讓當事人無所適從。實踐中,有些保險合同條款中,規定了所謂主要責任、次要責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絕對一樣,有規定主要責任是60%,也有規定是70%。可是,這個比例的法律依據到底從何而來呢,卻很少有人能弄清楚。

2、事實上,作爲《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規,2004年公安部頒佈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並沒有規定具體的比例。

對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具體情況,可以由交警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不同原因導致的交通事故,所需要認定的責任情況也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那麼還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