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主責和次責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的主責和次責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的主責和次責怎麼賠償

1、第1種,如果說機動車和一個非機動車的駕駛人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是機動車和行人出現了一個交通事故,而且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駕駛人出現人員傷亡,或者是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了這個交通事故從而出現了人身的傷亡或者是財產的損失的,那麼就是屬於保險公司在這個機動車的第三者責任的一個強制保險責任的限額範圍之內去賠償的,如果說超過了這個責任限額,那麼超過的部分就是機動車的一方去承擔這個責任的,不過,如果是有證據可以證明是這個非機動車的駕駛人或者是行人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和法規的,並且這個機動車的駕駛人已是採取了必要的處理的方法的,那麼機動車的一方要根據下面的規定來承擔這個賠償的責任:

(1)、如果說這個機動的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要負全部的責任的,那麼他要承擔百分之百的賠償責任。

(2)、如果是這個機動車的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要負主要的責任的,那麼他就得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賠償責任。

(3)、如果是這個機動車的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得負同等的責任的,那麼他就承擔百分之六十的賠償責任。

(4)、如果機動車的一方在交通的事故中是要負次要的責任的,那麼就是承擔百分之四十的賠償責任。

(5)、而如果機動車的一方是沒有責任的,那也要承擔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6)、而非機動車的駕駛人和行人違法在先的發生的交通事故,並且機動車的一方是沒有責任的,那麼只要承擔百分之五的賠償責任。

如果交通事故的損失是因爲非機動車的駕駛人和行人的故意行爲才造成的,那麼機動車的一方是不用不承擔責任的。如果非機動車的駕駛人和行人和靜止機動車發生事故,並且機動車方沒有交通事故責任的,也是不承擔的。

沒有參加機動車的第三者的責任強制保險的,就是機動車的一方在該車的得投保最低的保險責任限額以內來賠的,超過了最低的保險責任限額的,根據第一款規定去賠。

2、第2種就是機動車和機動車間出現的交通事故。

機動車和機動車發生事故,是保險公司在這個機動車的第三者的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範圍以內去陪的,高於的那部分,根據一下方式來賠償:

(1)、如果是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的,那麼承擔100%。

(2)、如果是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的,則是70%。

(3)、如果是負事故的同等責任的,則是50%。

(4)、如果是負事故的次要責任的,則是30%。

(5)、如果是無責任的,那麼不承擔責任。

(6)、如果是交通事故意外的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的,按照《民法典》、《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具體情況確定。

(7)、如果是無法認定事故的責任的,那麼各承擔一半責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條 【公平責任原則】受害人和行爲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依照法律的規定由雙方分擔損失。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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