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交強險賠償金的責任限額定義是多少?

汽車交強險賠償金的責任限額定義是多少?

汽車交強險賠償金的責任限額定義是多少?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車險的交強險責任限額分爲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無責賠償限額11000元、醫療費用無責賠償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無責賠償限額100元。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強險與商業險區別

交強險與商業險的區別主要有以下五點:

一是賠償原則不同。

二是保障範圍不同。

三是具有強制性。

四是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由此可見,交強險購買的價格基本差不多。

五是交強險實行分項責任限額。由此可見,交強險購買應搞清分項責任。

強制性與非強制性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爲國家規定的強制性保險,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也就是說車主只要購車,就需要每年對其進行投保。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隨意解除合同。而商業險不具有強制性,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在自願、平等的條件下訂立保險合同。故車主也可以只投保交強險,當然,這樣做由於保障範圍和保障程度都比較有限,風險較大。

保障範圍的寬與窄

交強險的保障範圍廣,商業險的保障範圍相對狹窄。發生保險事故時,交強險不僅承擔被保險人有責任時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而且還要承擔被保險人無責任時其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而商業險在被保險人無責任或者無過錯的情況下,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另外,商業險條款的“責任免除”項下還列明瞭許多保險人不承擔賠償的情形。

是否有費率優惠

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如普通私家車一年的基礎保費爲950元,任何保險公司不得擅自提供優惠。而商業險各家保險公司可以在一定的範圍內自行決定優惠的幅度。

綜合上面所說的,交強險是屬於國家強制性購買的保險,但是交強險也是有責任險額的,如果超出了險額的部份就該由自已承擔,所以,在購買交強險的時候一定要諮詢清楚裏面的所有內容條款,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也不會引起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