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怎麼賠償傷者,有什麼規定?

一、車禍怎麼賠償傷者,有什麼規定?

車禍怎麼賠償傷者,有什麼規定?

交通事故賠償最新標準爲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交通事故責任不清怎麼辦?

交通事故事實不清楚的時候,雙方沒法確定責任的,可以報警處理,交警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後,會出具責任認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爲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可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只是複覈,非行政複議)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

發生事故後,對於事故責任不清晰,雙方無法協商處理的,應該及時報警,等待交警到現場裁定責任。交警透過對事故現場勘查後,會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雙方可以根據認定書中各自的責任,要求對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