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拖延起訴怎麼辦

交通事故責任拖延起訴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責任拖延起訴怎麼辦

發生事故後,交警已經劃分責任,並且下達了事故責任認定書,但一方卻不及時賠償,那麼遇到這樣的就是到法院起訴,法院審理後會下達判決的,法院判決後還是不賠償的,可有立即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的執行庭就會查封他的財產來賠償對方的損失。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時限是多長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

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

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三、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與交通肇事罪的認定。這裏必須明確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作爲犯罪客觀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交通肇事罪的認定有着直接的關係。應當把責任問題與違反交通運輸法規造成的嚴重後果,具備的賠償能力和肇事行爲具有的法定情形三種情況相結合起來認定是否構成犯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事故責任與交通肇事罪的認定存在以下四種關係: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使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無駕駛資格駕駛的;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安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明知是無牌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嚴重超載駕駛的;爲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