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複議怎麼辦?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複議怎麼辦?

一、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複議怎麼辦?

複覈必須在3日內提出,超過該期限的,交通局一般不予受理。複覈只能有一次,已經複覈過的,就是最終的責任認定。對複覈過的結論不服的,不能起訴交通隊。如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訴賠償,在法院審理的過程中,主審法官有可能根據事實情況,對交通警察出具的責任認定予以變更,但是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這種情況。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複覈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第五十二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覈申請後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複覈申請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複覈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中車主承擔責任有哪些規定?

1、肇事車輛爲個體戶、承包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主,僱用司機從事運輸,車主或僱主應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2、肇事車輛承包、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3、肇事車輛司機執行職務過程中,擅自進行與執行職務無關活動而發生交通事故,司機承擔賠償責任,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4、肇事車輛掛靠單位收取管理費或分享盈利視爲共同車主,由車主承擔賠償責任,掛靠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車輛合法佔有人經車主同意,將車輛交與第三人發生交通事故,合法佔有人和第三人爲共同被告,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肇事車輛爲個體戶,承包戶,僱傭司機從事運輸行爲,發生事故後,由車主承擔賠償責任。肇事司機在執行任務時,擅自使用該車輛進行與任務無關的活動,發生交通事故後,由司機承擔賠償責任,車主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