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朋友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一、朋友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朋友代駕發生交通事故的話,是需要由車主來承擔保險賠償範圍外的責任的。因爲朋友代駕這種行爲,實際上只是一個幫忙的行爲,並沒有出現僱傭關係,嚴格意義上講應該算到幫工的範疇裏。所以根據相關法規來講,在無償代駕的情況下,車主是執行利益的受益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原則上賠償責任應該由被幫工人、也就是車主承擔。隨着汽車的普及,僱司機開車這種情況,已經不止侷限在專職司機的這個範疇裏了。很多出行遊玩,或者是有特殊需求的朋友,也會臨時僱一個代駕司機幫忙。

具體責任劃分如下:

1、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2、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一致時的侵權責任】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二、車輛代駕發生事故後理賠的流程是什麼?

1、報案。

當自己的車輛出現意外情況或是交通事故的時候,在第一時間報案,如果錯過了24小時的最佳報案時間,將不利於取證。另外就是在48小時以內與保險公司聯繫,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縮短理賠時間,推進理賠的進度,保險公司在接到車主報案之後,就會派出專業人員進行勘察,確定車輛破損情況。

2、車輛的修理。

在保險公司以及公安部門檢查之後纔可以進行車輛修理。正常程序進行的時候,保險公司會在車輛進行修理之前確定車輛的損失情況,以便於覈對理賠的金額以及損失的零件等,所以車主一定要注意,在保險公司以及公安部門檢查之後纔可以進行車輛修理。這個環節是車輛事故理賠的關鍵,如果車輛受到的損傷比較嚴重,有的還需要拆檢來確定損失程度或是查詢事故出現的主要因素,在此期間也有可能把受損車輛送到鑑定中心進行檢驗。

3、領取車輛事故理賠款。

在完成上述兩個步驟之後,投保人或是被保人需要在10個工作日以內提供相關的理賠證據給保險公司,具體包括:事故的鑑定書以及責任書、修理的發票、具體的醫療費用票據、保單正本與複印件、身份資訊、駕駛證的正本與複印件等相關資料,保險公司都會進行覈定。

綜上所述,朋友代駕發生交通事故,如果屬於無償幫忙車主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是有償代駕服務則由代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只要不存在違法行爲,可以透過車輛購買的保險公司理賠,雖然朋友無償代駕車主沒有直接控制車輛,但是作爲義務幫工出現交通事故,車主需要與朋友共同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