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讓協商處理的流程是什麼

一、交警讓協商處理的流程是什麼?

交警讓協商處理的流程是什麼

1、事故雙方當事人都願意協商賠償, 儘快了結事故糾紛。雙方就賠償達成協議的,立即履行協議,最好達成文字協議。雙方願意協商賠償,需要法律服務機構調解的,可請事故代理中心等法律機構參與調解。

2、由調解人介紹相關情況,並覈實雙方當事人身份、車號等情況。

3、由雙方當事人陳述事由,提出各方的主張以及要求。主持人就交通事故損害結果以及雙方責任向雙方質證,詢問當事人是否有異議。

4、根據雙方當事人陳述並結合實際情況, 闡明案件基本事實,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基本事實是否有爭議。如果雙方當事人對事故事實提出異議,應當認真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

5、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由主持人就雙方當事人責任承擔以及賠償費用的負擔和履行期限,結合案件實際,提出調解協商意見。

6、按規定收調解協商費。

7、製作《協商調解協議書》,事故雙方在協議書的調解欄內,寫明賠償項目、金額和給付方式等內容,雙方當事人和調解員在調解書上分別簽名,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一份,一份存擋備查。

二、哪些交通事故可自行處理?

凡在道路上發生的僅造成車輛物品損失的交通事故, 當事人對發生事故的事實無爭議的,可自行處理現場。

當事人可自行處理事故現場的範圍:

1、駛入逆行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

2、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發生的交通事故;

3、後車與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發生的追尾事故;

4、駛入禁行線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

5、支路車未讓幹路車先行發生的交通事故;

6、變更車道的車輛未讓本車道內正常行駛的車輛先行發生的交通事故。

應該說交警讓協商處理,但是具體協商處理的流程這並不是法律上規定的有多麼嚴格的執行程序,如果雙方認爲不需要有第三方的介入自己也能協商處理好了的話,那其實也就是對於賠償的數額等雙方達成一致的意見。但要注意,不是說交警讓協商就只能協商解決了,協商不好的話,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