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醉駕的處罰措施是什麼?

貴陽醉駕的處罰措施是什麼?

一到節假日,在貴陽市主要幹道上,都有交警攔車查酒駕。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80毫克的,就構成醉駕。這比酒駕的性質要嚴重的多,涉事的駕駛人會被公安機關拘留,然後由檢察院處理。那麼,貴陽醉駕的處罰措施是什麼?下面我們透過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

一、貴陽醉駕的處罰措施是什麼?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酒後駕車的危害有哪些?

1、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

2、飲酒後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後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資訊。

3、飲酒後會使人的視野減小,視像不穩,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誌標線,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喝酒的人,大都覺得少喝點,或者自我感覺“良好”就沒事,其實不然。喝酒後,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衝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

5、酒後易犯困、疲勞和打盹,甚至進入睡眠狀態。

三、哪些情況下醉駕者會被加重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綜上所述,我國很多城市對酒駕及醉駕都加大了打擊力度,旨在保護當地羣衆的生命安全。貴陽醉駕的處罰措施是拘役並處罰金。法院在判刑的時候,會重點參考醉駕帶來的後果嚴重程度、當事人認罪態度及社會影響等因素。如果是駕駛的出租車,醉駕的當事人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