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最新司法解釋

酒駕、醉駕最新司法解釋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成爲醉駕。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要是醉駕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話,可以不認爲構成犯罪或者免於刑事處罰。而除了刑事責任外,對於醉酒駕駛的行爲,還需要承擔行政方面的責任,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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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最新司法解釋是什麼?

關於酒駕、醉駕,目前我國並沒有出臺專門的司法解釋。不過在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中,有對醉駕的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

一、八種常見犯罪的量刑

(一)危險駕駛罪

1.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可以在一個月至二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危險駕駛行爲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對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