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死人逃逸已賠償完怎麼判

醉駕撞死人逃逸已賠償完怎麼判

醉駕致人死亡逃是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爲了推卸,逃避責任而私自逃離現場的行爲,因而導致的各類損失要因情況判定。

醉駕撞死人逃逸是重大事故,賠償費多則上萬乃至十萬百萬,少則也要上千,根據我國的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規定,因爲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或者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根據情況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根據情況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撞死人逃逸的,將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是基礎的情況規定,是根據我國刑法的第133條規定。

如果是醉駕撞死人逃逸了,但是已經賠償過要怎麼量刑,這個就要根據情況而定了,由於事件是屬於重大事故,醉駕撞人致死還逃逸,可以說數罪併罰了,如果是根據刑法的基礎規定,應該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和各類賠償金,但是如果已經賠償過家屬也可以另當別論了,首先應該聘請律師協助幫忙,講述事情經過實情,應該可以適當進行緩刑,如果能夠得到對方家屬的諒解就容易了。

我國有解釋規定,如果導致1人死亡3人重傷的,要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如果造成3人死亡的,要承擔同等責任,有這些交通肇事情形之一的,構成犯罪,另外,如果肇事車輛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有義務履行賠償。但是如果司機逃逸了,保險合同有規定,保險公司就不會再去承擔保險責任了,司機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用。

總之,醉駕撞死人逃逸但是賠償過了會怎麼判刑,這個需要尋找律師辦理,可能會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