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酒致死的侵權責任如何規定的?

一、勸酒致死的侵權責任如何規定的?

勸酒致死的侵權責任如何規定的?

關於勸酒致人死亡的規定是,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醉酒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當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當事人以醉酒不知情爲由拒絕承擔侵權責任的,被侵權人的家屬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勸酒、陪酒使人喝傷、喝死,是需要賠償,這不僅是善良風俗和基本道德的要求,更是於法有據的。儘管大多數法院審理此類案件都比較謹慎,往往組織調解結案,而不願意作出判決結果。可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着:“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勸酒哪些情況下要賠償?

律師表示,飲酒人身亡,下列幾種情形,勸酒者要擔責。

1.勸酒人應當對飲酒人酒量和承受能力作出符合常理的必要判斷,並給予必要勸阻。如果沒有盡到注意義務,造成飲酒人傷亡的,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組織者、勸酒者、同飲者均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

2.如果對方原來就患有疾病,酒後誘發身亡的,

如果沒有盡到勸阻義務,勸酒者承擔次要責任。如果明知對方身患疾病不能飲酒,仍再三勸酒,勸酒者的過錯加深,需承擔同等責任。

3.沒有把醉酒者安全送達,如把對方送到小區門口,其在上樓過程中摔傷,

勸酒者應當承擔妥善安置和救助醉酒者的義務,如果撒手不管,則構成不作爲的違法行爲,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造成的損害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有人因飲酒而死亡,必須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各地法院對因勸酒或隨酒造成人員傷亡的責任範圍、比例、賠償金額等判決差異較大。判決責任的比例從10%到50%不等;賠償金額從幾千元到幾十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