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血樣只有一份

醉駕血樣只有一份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用人單位不買社保勞動合同也只有一份怎麼處理


    勞動合同和社保對與從業人員有着重要的作用,那麼,用人單位不買社保勞動合同也只有一份怎麼處理,這類行爲肯定是違法俺的行爲,對於具體的情況應該向有關部門反映,如果所屬企業依舊不改,就可以需求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減少自己不必要的損失。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用人單位不買社保勞動合同也只有一份怎麼處理,對於此類問題最爲簡單的方式就是尋求司法機關。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也不交社保:


    1、提供有效證據,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以單位不繳社保爲由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提交辭職書,可馬上走人。並可主張單位爲你補繳社保,主張單位支付你工作每滿一年1個月工資經濟補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


    3、沒簽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從第二個月起至一年內的雙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公司自建立用工關係滿一個月都未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勞動者主張雙倍工資賠償需注意:


    ① 必須是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導致未簽訂勞動合同。實踐當中會有一種情況,勞動者故意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若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是勞動者的故意行爲導致的勞動合同的未簽訂,那麼此時勞動者是無法主張雙倍工資賠償的。


    ② 未簽訂過具備勞動合同內容的入職登記表。一般的入職登記表只是簡單的做了下入職的登記資訊,但是在一些用人單位利,入職登記表需要填寫的項目包括了勞動合同的必要內容,在法律適用上,這樣的入職登記表的效力是等同於勞動合同的,此種情況也是不可以主張雙倍工資賠償的。

有些企業爲了減少企業的運營成本就會在員工的合法權益上做出違法行爲,對於這類情況作爲當事人自己一定不能坐視不管,如果侵犯一人權益就意味着許多人權益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