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副總醉駕頂包罪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雲南副總醉駕頂包罪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雖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這個原則在現實生活中難免會被部分擁有權力或金錢的人踐踏,擁有的特殊條件可以使自己免於法律的懲罰,我們不得不說,這是道德的淪喪,也是價值觀的扭曲,這樣的事件並不少見,那麼雲南副總醉駕頂包罪會受到怎樣的處罰?下面請聽小編詳細介紹。

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以上規定,酒駕並沒有觸犯刑法,屬於違反交通法規,依法要受到行政處罰。而包庇罪的犯罪對象是各種依照刑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人。因此,頂包酒駕也不構成犯罪,可根據具體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1、如果酒駕沒達到醉駕標準“頂包”(即是頂替者),被發現後,涉嫌包庇,會被拘留、罰款;肇事者也會被拘留、罰款。

2、如果肇事者構成醉駕,則涉嫌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爲。

“頂包”者就涉嫌包庇犯罪。包庇罪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爲。這樣都會判刑的。

醉駕已經給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如果在事發後爲了掩蓋自己醉駕的行爲讓其他人爲自己頂包,那麼這不僅涉及法律懲罰,還關乎個人的道德品質問題。相信法律會還被害人一個公道,查出事實的真相,讓應受懲罰的人無法逃脫。如果還有相關疑問,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