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肇事責任怎麼認定?

一、醉酒駕駛肇事責任怎麼認定?

醉酒駕駛肇事責任怎麼認定?

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爲,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所負的行政責任分兩種,一是酒後駕車要扣證並罰款;二是醉酒駕車不僅要扣證罰款,約束至酒醒後還要處以行政拘留。飲酒後營運機動車的,相應的責任就更重,對於一年內醉酒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則要吊銷駕駛證,而且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酒後駕車肇事的民事責任

酒駕是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酒駕作了禁止性的規定,當發生了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門在做出責任認定時,是否飲酒駕駛也是衡量事故責任的重要指標。酒後駕車發生事故後,民事賠償部分的主要處理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根據道路安全責任法,在認定醉酒駕駛造成交通事故的責任時,首先先要確定駕駛員是否是酒後開車、醉駕開車,若果實施了此兩種行爲,那麼,該駕駛員被被扣除一到三個月的駕駛證,並且還需要根據實際情形,開確定各方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