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怎麼罰款的,有哪些規定?

一、醉酒駕駛怎麼罰款的,有哪些規定?

醉酒駕駛怎麼罰款的,有哪些規定?

1、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3、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出國旅遊會受影響嗎?

根據相關的規定,醉駕是不影響出國旅遊的,也不影響簽證的辦理。不過如果判了刑了,可能在填表的時候需要說明有犯罪記錄。

目前,辦理世界各個國家簽證幾乎都沒有正式的規定有犯罪記錄的人不能申請簽證,個別國家如玻利維亞、盧旺達等國會要求提供無犯罪證明並且公證。不過,這類人羣在辦理簽證過程中,使館相對會比較關注。

有犯罪記錄可能會影響到簽證結果,但並不是絕對的。回到醉駕的問題,有醉駕這種刑事犯罪記錄者,可能在其他國家使用駕照會有些影響,不過社會危害不大,大多數國家也有可能同意簽證。

三、駕駛人員醉駕要入檔案嗎?

駕駛人員醉駕一般是不需要入檔案的,但如何造成人員傷亡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則是需要入檔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對醉駕情節較輕的犯罪,可以從寬處理,該判緩刑的可以依法判處緩刑。

以往交警在認定駕駛人酒後駕車時,往往透過目測和測酒儀兩種方式執行,在司機承認喝酒或測酒儀顯示司機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時,就可以認定爲酒後駕車,但是沒有區別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辦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後,對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處罰尺度分別作了規定,但是交警由於缺乏相應的實施標準,在區分這兩種飲酒狀態時仍然有一定困難。標準則詳細規定了車輛駕駛人員飲酒或醉酒駕車時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閾值和檢驗方法,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爲飲酒駕車;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爲醉酒駕車。

醉酒駕駛不會罰款,會處罰金,有醉酒駕駛的行爲,不會影響自己出國旅遊,但是辦簽證可能會受到一定的影響。因爲有的國家,在辦理簽證時,會要求提供無犯罪記錄的證明,而醉酒駕駛屬於刑事犯罪,在個人檔案中一定會留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