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的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區別

兩者的概念不同。附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爲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附條件的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