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的房產贈與合同和附義務贈與合同的區別

房屋贈與合同是贈與合同的一種,財產上的贈與會更加嚴格,有一些會在合同上附條件,這樣的合同會與其他合同有所區別,但本質上還是贈與合同中的一種。附條件的房產贈與合同和附義務贈與合同的區別是什麼?附條件的房產贈與合同範本什麼樣?小編都會爲大家解答,請仔細閱讀。 

附條件的房產贈與合同和附義務贈與合同的區別

一、附條件的房產贈與合同和附義務贈與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1、所謂附條件贈與,是指當事人對贈與行爲設定一定的條件,把條件的成就與否作爲贈與行爲的效力發生或消滅的前提。在附條件的贈與中,條件的成就與否關係到贈與合同的效力。當條件尚未成就時,贈與的權利義務雖已確定,但效力卻處於未定狀態。

2、而附義務贈與合同是指在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對其贈與附加一定的條件,使受贈人負擔一定的義務。附義務的贈與,贈與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義務,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合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八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民事法律行爲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第六百六十一條 【附義務贈與合同】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二、附條件的房產贈與合同範本什麼樣?

贈與人(甲方):

受贈人(乙方):

第三方(丙方):

甲乙雙方爲父女關係,乙丙雙方爲夫妻關係。按照《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三方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1、贈與標的物

2013年甲方購買住宅樓一棟現贈與乙方。該住宅樓位於 ,面積爲 。

2、贈與生效的條件

(1)該住宅樓僅贈與乙方個人,不與乙方丈夫及孩子發生任何關係。贈與行爲在住宅樓房權證所有權人僅爲乙方一人情況下生效。

(2)丙方自願放棄贈與標的物在任何情況下的全部份額的房屋產權,具體包括乙丙雙方離婚、乙方死亡等情形。贈與行爲在丙方書寫簽署自願放棄贈與標的物產權聲明(附協議後)後生效。

3、贈與的撤銷

(1)所贈房屋房權證上出現乙方以外的人,贈與合同撤銷。

(2)乙方對甲方有贍養義務而不履行,贈與合同撤銷。

(3)丙方違反其所書寫簽署的《自願放棄贈與標的物產權聲明》內容,贈與合同撤銷。

4、贈與的收回

乙方出現植物人、腦萎縮等喪失意識及死亡情形時,贈與標的物由甲方全部收回。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附條件的房產贈與合同和附義務贈與合同是有區別的,兩者雖然都不能輕易撤銷,但是附義務合同受贈人不履行義務就可以撤銷,附條件贈與合同卻有所不同,希望大家能夠分清楚兩者的區別。小編還爲大家提供了一份附條件的房產贈與合同樣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