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撤銷

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撤銷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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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附義務贈與房屋合同,能否要求騰房,父子惡化

撤銷附義務贈與房屋合同,是收回房屋所有權,如果受緝罰光核叱姑癸太含咖贈方是基於所有權而遷入房屋的,是可以主張要求騰房的。但如果受贈方本來在房屋內居住,享有居住權,無論房屋所有權歸誰所有,受贈方合法的居住權還是要保護的。當然,如父子關係惡化到無法同住一所房屋內,要求受贈人遷出的,房屋所有人應適當予以對方居住權讓與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