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居間人”套佣金公司經理獲緩刑

扮“居間人”套佣金公司經理獲緩刑

扮“居間人”套佣金公司經理獲緩刑

一期貨公司規定,公司外的“居間人”發展客戶進行期貨交易可獲50%的佣金。成都錦江區某期貨公司的客服中心副總經理張某,就利用近水樓臺的優勢,找人冒充“居間人”轉移客戶,先後套取所在公司7萬多元佣金。錦江法院近日作出判決,張某犯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張某所在的期貨公司規定,該公司員工發展客戶交易期貨,該員工可得16%的返還佣金,但如果公司外的其他人介紹客戶到公司進行期貨交易,這個人作爲“居間人”可以得50%的返還佣金。這一規定,讓張某看到了“潛在商機”。爲得到更多佣金,張某便讓朋友王某與期貨公司簽訂了一份居間人協議,其後張某將自己的客戶李某、蔣某、趙某以居間人王某的名義介紹到公司進行期貨交易,從而向公司提取50%的返還佣金。期貨公司工作人員發現該情況後向錦江警方報案,張某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