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在簽約中判斷購房風險

怎麼在簽約中判斷購房風險

購買房屋的由於涉及到的價款比較大,因此需要購房者在這個過程中更加的小心注意,避免其中出現的風險對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就需要判斷可能存在的風險。那究竟購房者怎麼在簽約中判斷購房風險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怎麼在簽約中判斷購房風險

1、求開發商將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確切、時間寫在合同中、如果到期不能取得房產證,則買方有權退房、或者逾期不能取得房產證,則按日、按一定比例支付違約金。

2、如果開發商同意在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兩年內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將其寫在合同中,則買方的風險可能會減少。如果開發商不同意兩年,而是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的三年內或四年內,則此項目風險太大,因爲按照正常的合法的房地產開發程序,自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一年左右應該能夠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最多不會超過兩年。如果超過兩年,則可能是開發商沒有足夠的資金交納全部土地出讓金,且後期也沒有能力交納,或者項目本身不合法,永遠也不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用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是否成功來考查開發項目的風險性。在談合同時,要求開發商在合同中承諾“如果因開發商原因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的則買方有權退房、退款”,因爲銀行對公積金貸款審查較嚴格,要求開發商提供合法的“五證”。如果開發項目不合法,或者說缺少“五證”,銀行是不會貸款的。如果因爲開發商原因商業貸款也不能取得,那就從側面證明了銀行也不看好這個項目,或者說銀行預先幫我們審查了這個項目已經存在風險。

4、如果是預售項目,開發商拒不提供預售許可證的原件,則應在合同中註明開發商最遲應在一個月之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做好預售登記,否則買方有權退款、退房。如果開發商不答應此項約定,則可能該項目存在缺陷,可能是開發商並沒有完全取得該項目的預售許可,或者別的其他原因。

在簽約談判中還可以從其他側面來了解整個項目的風險性,比如房屋質量,分攤面積,交工條件等。總而言之,購房者不能僅憑開發商的廣告或者售樓人員的口頭介紹就匆忙決定購買某一處房產,而應從法律、房地產專業知識和開發商的實力等多方面綜合分析決定是否購買某一房產。

二、如何在簽約中避免購房風險

爲規範住宅消費市場,有關主管部門已實施了示範合同文字的推薦使用制度,但即使是這種比較規範的標準合同文字,在保障購房人知情權方面,仍不夠完整。以下這些問題在簽訂合同時千萬別忘了弄清楚:

1、所購房屋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土地分攤面積、套內房屋的層高、房屋分隔、朝向、房屋所在整幢房屋的有關情況、整個小區的佈局和配套設施、車位數量以及車位租售情況。

2、所購房屋實測面積的測繪單位和測繪方法。

3、購房時房屋的建設進度和資金的落實情況。

4、購房人有權知道預付樓款是否確實被用於所購房屋的建設。

5、房產公司對房屋的建築設計變更,應事先徵得購房人的承認或確認,否則購房者有權退房。

6、購房人有權知道所購房屋質量驗收具體由誰負責,並在此前提下明確驗收人的責任和驗收不當所承擔的法律後果等。

7、設定房屋及各部位維修的最低保修年限及責任人。

8、房產公司應當告知購房人,房屋交付的標誌是權利交付而不僅僅是實物交付。購房人有權知道房產公司辦出大、小產證的進程和期限,並據此設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房產公司不能按時辦妥房屋產權證應當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事先有所瞭解,之後才能採取必要的措施來應對風險,減少自身利益受到損害。而簽約之後,只要開發商出現比較嚴重的違約情況,那麼此時也是可以要求退房的。要是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