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辦不下來算違約嗎

如果銀行拒絕貸款是因爲政策變化等第三方的原因,那麼買賣雙方都不構成違約。還有一種情況是,簽訂購房合同當時,買賣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貸款被拒情況進行過協商,並一致同意貸款被拒絕時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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