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補償標準有什麼?

買賣房屋補償標準有什麼?
律師解析:房屋買賣合同中違約金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
房屋買賣合同中,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針對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進行違約責任追究。但是隻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