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拿到產權的房子處理有什麼風險?

一、沒拿到產權的房子處理有什麼風險?

沒拿到產權的房子處理有什麼風險?

沒拿到產權的房子無法抵押,不能辦理繼承,可能被房主一房二賣,不可以得到補償。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從簽約到過戶的時間較長,如果購房者在簽了買賣合同,付了定金或房款之後遇到緊急用錢的情況,這套房子是無法作爲抵押物向銀行貸款的。

1、不能辦理繼承或贈與手續

房屋進行贈與或繼承時,要辦理公證手續。按照規定,沒有產權證,公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繼承人和受贈人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2、房子被房主一房二賣

沒有房產證的房產出現一房多賣的情況非常多,由於房子沒有房產證明,如果碰到那種負債累累的業主,有可能同時和買家簽訂合同,收取定金或者首付,糾紛難免。

3、不能得到補償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一旦遭遇拆遷,購房者會因沒有房產證而有可能得不到補償。

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1、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業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外,還擁有該房屋的國土土地使用權。

2、也就是說如果房屋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爲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

3、住宅的使用權限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房產權70年從開發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

4、不能把土地產權70年和使用權70年混爲一談,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混爲一談了,正確的說法是“土地的使用權一般爲70年”。

5、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透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綜上,大家在購買房產的時候,要着重考慮清楚房屋的所有權以及土地的所有權。如果買一些沒有拿到產權的房子,可能就會導致基本的風險,容易出現非常多的問題。所以在購買房產時,要重視這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