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不賣房交了訂金沒簽合同賣房違約金要支付嗎

一、臨時不賣房交了訂金沒簽合同賣房違約金要支付嗎

臨時不賣房交了訂金沒簽合同賣房違約金要支付嗎

臨時不賣房交了訂金沒簽合同賣房違約也要支付。不過也看合同如何約定了。如果只是定金的話,可能使用雙倍定金的罰則。如果此處定金爲預付款的意思則看合同是否約定了違約事項和違約金,那可能就是以違約金來賠錢。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所以,如果已經與購買方簽訂了定金合同,但是又反悔不賣房的話,就需要賠付雙倍的定金給購買方,萬一定金數額較大,雙倍就會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二、交定金後賣方違約不賣但沒簽合同怎麼辦?

已交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收受定金的賣方不能履行約定債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此種情況下,雙方雖未訂立書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合同義務爲另一方所接受的,視爲合同已成立。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向法院起訴需要提交起訴狀,起訴狀表明自己的訴求,訴求根據自己的意願,有兩種選擇:要求對方發貨,可以同時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者,要求對方退款並支付違約金。

三、適用定金條款的條件有哪些?

1、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需要定金的實際交付。

定金如未實際交付的,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不訂立主合同時,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2、主合同必須有效。

這是由定金合同的從屬性所決定的。如果主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即便當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實,也不能適用定金罰則。但是,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即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卻不一定無效。

3、當事人不履行債務且無法定免責情形。

四、適用定金罰則可否請求損害賠償?

定金責任的承擔不能替代損害賠償責任,兩者應該區分開來。如果一方違約造成實際損失,另一方適用定金罰則的同時,可同時請求損害賠償。但是適用定金罰則和損害賠償的總值不能大於標的物的價金總和。

如果該定金的性質屬解約定金 ,一方適用定金罰則的同時就不能請求另一方實際履行合同;但如果屬違約定金、訂約定金或成約定金,一方適用定金罰則的同時,就還可以請求另一方實際履行合同。

終上所述,雙方談好買賣意向後,買方往往會應賣方需要支付一筆定金,如沒有簽訂書面合同,賣方收取定金後違約,這種情況買方可以收集支付定金憑證及其它能證實雙方買賣關係的證據,去法院起訴,賣方收取定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雙倍定金作爲違約賠償。